2007年5月30日星期三

关于白狐

也许在很多男人的心里,都有一个美丽而善良、聪慧又多情的狐狸精。这来自于聊斋和更加久远的神话传说。她们鄙视世俗偏见、演绎旷世奇缘,为我们呈现了一个个既深明大义、又妩媚多姿的感人形象。尤其是对我这样的小文人来说,这只白狐就是我心中永远的情人,像玫瑰花一样的女人。因她,无论我潦倒还是风光,孤独还是热闹,无论我青春年少或是两鬓生霜,我的世界总有那么一丝对爱情最为倚丽的幻想。让我充满了无尽的力量,让我想成为她一个人的英雄。
我会用至纯至性的目光,深情地凝望着她在月光下翩跹而舞,直至我生命的暮色来临,整个世界在我的眼中暗淡下去。她雪白的背影消失在千年森林之中,成为我临终的眼最后的印象。
——与天下所有的情种男人共勉!

2007年5月28日星期一

摘录一首里尔克的诗,“正是这首诗,让我犹豫再三,还是把里尔克放进二十世纪最伟大的诗人的行列。”——北岛

秋 日

主呵,是时候了。夏天盛极一时。
把你的阴影置于日晷之上,
让风吹过牧场。

让枝头最后的果实饱满;
再给两天南方的好天气,
催它们成熟,把
最后的甘甜压进浓酒。

谁此时没有房子,就不必建造,
谁此时孤独,就永远孤独,
就醒来,读书,写长长的信,
在林荫路上不停地
徘徊,落叶纷飞。

2007年5月25日星期五

青年小说家惠庄老兄开和了,热烈祝贺!并附拙评一篇

评论
暗 色
­

------读惠庄的中篇小说《地狱有多远》
刘 子

沉寂了一段时间的青年小说家惠庄,在第五期《章回小说》上发表了中篇《地狱有多远》。在这样一本发行量让同行和读者都为之咋舌的章回文学期刊上出现,惠庄为天水文坛又增添了新彩。同时对年已不惑的他和他个人的创作来说也具有继往开来的意义。
读完这篇小说,我脑子里先浮现出了一个关于天堂和地狱的笑话:圣彼得带着一个死了的人走到两个窗口前,让他选一个,在一个标着“天堂”的窗口里,那人看见一些人穿得破破烂烂地,还在那里搬运石块,背景也是荒芜的沙漠;而在另一个标着“地狱”的窗口里,他看见一些人衣着光鲜,坐在鲜花盛开绿草如茵的地上享受野餐。这人想我劳苦一生了,就选择了“地狱”的窗口,然后就走进去了,可想而知,在地狱里他见到的只能是炼狱油锅冰柱之类的东西,他很不解,就问一个魔王,为什么看见的那种场景都不见了,魔王回答说:你看见的是我们的广告墙纸。天堂是什么样,他当然不得而知了。
这则笑话因为具有电脑墙纸一类的现代元素而让人觉得新鲜,不过笑完之后,我不禁在想,我们一天天一步步走着的人生之路,到底走向了天堂之路还是地狱之门?惠庄的这部中篇则从以下三个方面试图回答这个问题。
1、悬疑与惊悚。
悬疑是章回小说最基本的因素,在这篇小说中也是显而易见的。当胸前佩戴各种各样的勋章,名字被各级荣誉围绕的辑毒队长曹大路面临人生中一次次的挫折与失败,在升职、住房、孝道、自己和家人的安全这一系列的问题上越来越捉襟见肘时,与他的职业相关的恐吓和诱惑就不断出现了,在作者平实而质朴的叙述中,悬疑产生了。我们不禁捏了一把汗,担心这个许多次在辑毒战线上出生入死、卧底拚命的铮铮铁汉,会在现实的利益面前站不稳脚跟。而汉语中与“英雄”有关的许多并不光鲜的词语也印证着这一点“英雄气短”、“一分钱难倒英雄汉”,“英雄难过美人关”,都是“英雄”这个闪闪发光的称谓后面的种种暗色。然后惊悚就随之而来了。我这里所说的惊悚不同与影视剧中的惊悚,不是刀光剑影或者肩上突然冒出个骷髅,而是来自于我们内心的恐惧和不安,落实到辑毒英雄曹大路身上,就是当他深入毒穴充当卧底时,他时不时要想到妻儿老小的安全,当他奋不顾身冲向毒犯时,他常常担心老父无人照管,当他站在领奖台上接受鲜花和掌声时,心里却要思忖住房问题何时能解决,在破案追凶时的威风凛凛总是伴随着不安和尴尬,英雄光环后面的阴影部分,足以让他的生活充满惊悚。
2、诘问与反思。
那么造成曹大路内心的惶恐与尴尬的原因是什么?文章向现实中的人情百态发出了这样的诘问。当他满怀希望想得到他所应得到的提升时,他遇见的是政治暗箱,当他为无力保护妻儿而惊慌不已时,他看到的是上级的冷漠与敷衍;当他在老父去世后痛心疾首时,他看到的是官场人情的等级差别和唯利是图。倒是文中似乎是不被人注意的一个小角色——线人廖三,在他困顿时向他伸出了友谊之手,解其苦衷,并为他的遭遇抱打不平。虽然瘳三也有自己的目的,但从中也不难看出他的真性情和真义气。这难道对当下浮躁势利的社会现实不算是一种讽刺?而且也符合章回小说自古以来言之有物,充满生动活泼、辛辣刺骨的现实写照的特点。让我们对当下的现实生活多了些反思和认识。虽然我们一时间可能无力改变这种现状,但充满警觉的诘问和反思是必须的,是向社会的丑恶现象反抗的第一步。
3、关注与悲悯。
与前面的两个主题相比较,对小人物命运的关注与悲悯,无疑是这篇小说的精华部分。虽然可能不像故事主线那样起眼。曹大路的遭遇自不待言,他的命运在一系列的坎坷之后产生了疑问:“难道就带着这个污点走完一生?”当然这疑问产生的根源是多方面的。恰恰是在对另一个小人物廖三的描写中,较为集中地表达了作者的一种悲悯情怀,并使之成为这篇小说最为可贵的一种品质。我甚至设想,如果某些篇章能用廖三的角度来叙述,可能会收到更加良好的效果。他是个命若浮萍的小人物,靠周旋在公安和黑道两边的夹缝中求生,他也有老人和孩子,也有人的生存权,甚至有时候比冷血的官僚更加有人性。但他的下场让人感叹,悲悯也由此产生。以至在利用职权以身试法的与犯罪分子沆瀣一气的贪官身上,我们也不难看出命运巨大的悲凉——短暂的飞扬跋扈之后,他们无一例外地走向了永久的黑暗,万劫不复。
最后我还想就章回小说说一句,这种产生了四大名著和三言二拍等等名篇的古老体裁,仍然具有强大的生命力,唤醒了我们关于酒肆茶楼、街头巷尾中拍案惊奇过的小说的久远记忆。从这个角度上讲,惠庄的努力也可以说是对这种古老体裁的致礼和回归,从而为天水的小说创作注入了一种新的活力。
(1900字)

2007年5月18日星期五

这是给青年作家叶梓小朋友的一篇评论,欢迎有偿发表,不许无偿转载

评论

家园上空飘泊的云

——叶梓散文漫谈
刘子
作为生于上世纪七十年代末的天水年轻一代散文作家,叶梓的创作呈现了一种较为强劲的势头,当然,首先引起大家注意的作为一个诗人的他。像他这样的作家的作品经常给我一种咄咄逼人的感觉,少了些散文应该具备的平和清淡,正如他略有些苍白的镜片后面放射出的锐利的寒光,但我想我们不应该排斥甚至害怕这种年轻的光芒,说到底这也是一件好事情。
不过当我浏览了十余篇叶梓在《散文》、《北方文学》、《中华散文》、《青海湖》等刊上发表的和在《散文选刊》等杂志上转载的散文之后,我以前有些先入为主的看法在某种程度上得到了改正或者说纠正。我发现他的作品在很大意义上还是延伸了某些关注地域文化、寻求归根之旅、关照自我内心这样的一些散文传统,对城市文明不乏尖锐的反思,对故园意象充满了深情的回顾,这使我相信,他的创作在很早以前就开始潜入了这些经典的意象的核心,并以诗歌化的语言对此进行了描述和歌颂。
一、对家园充满诗意的梦游。
我时常在想,我们耳熟能详的“地域文化”落实到一个具体的写作者身上意味着什么。“故乡”这个词应该是第一个要涌现的代表性实体。我是在一个小县城里出生长大的,但我印象中的“故乡”却也是一片连绵起伏的大山。羊肠小道,随处可见的“窟圈”(地面上深陷的地穴),冰草、沙棘、不知名的野花,麦地和油菜花,村口的大槐树,炊烟,一位佝偻着身子的老人身负一把锄头或柴火,缓缓走过,身后是一头老黄牛,他们在夕阳里回家,老牛凝望着夕阳的眼睛是温情的,让人感动。而这些情景多数是在梦中出现的,与我们的现实生活并无多大的联系,这就是我要用“梦游”这个词的原因,它与我们回不回故乡没有多大关系,只是一个思想游移的过程。诗意正是在描写这些代表性意象时油然而生的。
记忆对任何一个个体的人而言,往往转化为“印象”,印象注入写作者的情感与思考,就产生了诗意。于是在叶梓的一组散文(《延安文学》2004.3)《一个不慌不忙的早晨》中,我们就看到了“罐罐茶”这种西北山地农村特有的日用饮品,罐罐茶的妙处,就在一个“熬”字上,在靠天吃饭,十年九旱的西北山地,岁月就像这茶一样是“熬”过来的,所以这茶有一种淡淡的苦涩,正如生活有不尽的艰苦,然而这茶也有让人难以割舍的清香,对生存饱含的温情和希望,“可以肯定,当这些木头的花朵在他苍老的目光里开放摇曳的时候,他也许就能看见自己的青春、曾经的梦想以及一次刻骨铭心的爱情”,这样一路熬过来的生活的滋味,“必定也装满了关于大地的事情”,在大地上开始,在大地上结束。
《分家》、《架子车》、《浇梁》、《秦腔的意义》则是一幅幅山村俗世图,从中可以发现某些古老的生活习俗传承与沿袭的轨迹,抒发了村民们的喜怒哀乐以及独有的表达情感的方式。这组散文的最后一篇《村口》,因为富于象征意义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村口”代表着“远方”,代表着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和希望,而饱含着对亲人的思念与牵挂,从村口形形色色的一进一出中,让我们感慨幸运如斯,悲伤如斯,逝者如斯,梦中的归宿亦如斯。
他还有描写天水当地小吃的《呱呱》(《中华散文》2004年第九期)等文,我把这看作是他对本乡本土怀有的一种责任感。我曾在阿诚先生的一篇文章中读到过思乡与胃蛋白酶的关系,当时不禁会心一笑,的确,乡土、乡音、家乡的各色特色小吃,哪一样不是牵动着离乡游子的浓浓乡情呢。而在散文诗《大地湾遗址》(见于《北京文学》2003年第 期入选《2003年度中国最佳散文诗》中,他用诗歌般的语言抒发了对天水古代四大文化之一的大地湾文化的想象与歌唱,从中我们看到,作者通过对彩陶钵、清水河、宫殿、油菜花、黍、蜡花舞这些大地湾文化的代表性事物的赞美,达到了“百年之后,我将在一个雨夹雪的日子,用自己的骨骼为大地湾的先民举行一次一个人的祭祀/千年之后,我将摸着黑暗,使自己的血液与大地湾遗址真正地融为一起”颂歌般的崇尚与回归。
二、对城市文明的反省与关照。
目前我国正在进入城市化的高速发展阶段,而城市文明对农村文化的侵袭是毁灭性的,这也可以看成是工业化信息化文明对传统文化的冲击。当有着农村背景的写作者进入城市生活之后,他先前的很多价值观都会受到不同程度、不同层次上的攻击。所以迷惘、失落会随之产生。而文化的演变并不是和经济有着亦步亦趋的必然联系,当昔日久入人心的传统文化在受到现代文明的冲击之后,它往往会在作品中以怀旧、反思、甚至有些感伤的形式体现出来,成为对往事不尽的怀念,对现在已经普遍存在的价值观的诘问与质疑。
叶梓在《北方文学》(2004、7)上发表的一组散文《谁是养花人》,可以看成是他对这两种文化冲突的思考与质问。其中《像个农民》颇具细节性,作者以“蹲”这个农民特有的动作,表现了对生于斯长于斯的家园的深切眷恋,其实从健康学的角度来看,“蹲”这个动作使人的内脏全都处于一种非常舒适的状态,有保健专家讲过,放弃下蹲就是放弃健康,当然,文中的“蹲”更多地被赋予了一种文化象征,它代表了一个人的出身、血脉相连的“根”,这个被城市居民轻视的象征动作恰恰被那些怀念着童年和故土的人珍惜着。而《向小学生致敬》则揭露了现代社会只重文凭不重水平的弊病,说到底,相比真才实学,文凭真不是像我们平常理解的那样重要,而坦然以自己的真面目示人,则是一种已经越来越少见的真实与真诚。《前途》、《菜市场》、《邻居》三篇则显示了作者在日常生活中的真性情,这得益于散文这种文体独具的内心独白和表述自己的特点,俨然是一幅幅市民生活的情趣图,恰恰是在这几篇我没有细述的文章中,我看到了作者“以小见大”,以平凡会真意的一种能力。《对花的愧疚》一文则揭示了现代人重表面而轻实质的浮浅与无知,也可以说是对重功利轻感悟这种普遍的思维定势的批评。
三、融于浮尘,静观内心。
文人小品文一直在散文史上占有独特的一席之地,这是因为,当人生的经历在大起大落中升沉不定,在喜怒哀乐中唏嘘感慨之后,写作者往往会趋于平静,开始向自己的心灵寻求最终的答案,如庄老的清心寡欲无为而治,如佛家的对苦灭集道的阐释和基督徒的内心忏悔。对年轻的叶梓来说,走向自己心灵的漫漫之旅显然才刚刚开始,所以,我更愿意把他诸如此类的文章当成是他对传统文化思考之中一次次迸溅的思想火花,而不是他激情的消退或棱角的丧失。
在《与李白同题》(《散文》2004、9)这组文章中,他分别选用了“北风”、“江上吟”、“山中与幽人对酌”和“送友人”这些颇具古人风情的意象,并不是抒发思古之幽情,而是提示现代人对这些幽古之意的另一类理解:“北风”被抒发成是思念北国故乡的一个符号;“江”被赋予了一种对涉世之初的一种迷惘;“山中与人对酌”描写了一个人独处的孤单,这种孤单显得微不足道而得之不易;“送友人”则是我们平常根本难以体会的对“故人之情”的饱含情感的设想。
而《书事》(《北方文学》2004、9)这组散文直接描写了一个文人日常的生活情景,在《三本枕边书》一文中提到的几本书,分别被赋予了作者特定的寓意:《浮生六记》被誉为“一见钟情又能终生相守”的友人,《世界经典童话全集》成了“能使一颗成年人的心保持干净”的“灰打子”,让人联想到道士手中的拂尘;《瓦尔登湖》被“强调”为“在自己的世界里以棱罗那种简朴、自然诗意的方式生活”的左右铭。其余《上有天堂,下有书房》、《逛书店》、《记忆里的三本书》和《书房养花录》等文,也都是见情见性的直抒胸意之作。
总的说来,叶梓的散文让人看到了一种灵感与思考兼有的对自己生存的现实家园和情感归宿的漫游与感恩,基中不乏感人的意象和对生存认真的思考,但他的散文语言还有尚待苦心经营的地方,文章的内在品质还有进一步提升的空间。对每一个写作者来说,写出一时能让别人感动也让自己感动的东西也许并不难,难就难在这种感动是否能较为长久地被记忆和解读,这对于年轻的叶梓来说,也许会成为他写作道路上又一个起点和追求。

(3200字)

2007年5月15日星期二

链接一下青年作家薛林荣老弟

http://www1.tianyablog.com/blogger/view_blog.asp?BlogName=xuelinrong

这是今年《飞天》第四期上发过的一个短篇

短篇小说

洗 手
刘 子

一段时间以来,我开始痴迷上那些干净明亮、闪耀着水莹莹的光芒的卫生瓷器。比如说,诸如此类的一个洗手池子。
每当我站在墙上镶嵌着一面洁净的大镜子前,专心不二地让清凉的冷水冲洗着手上的污垢和伤口上或新或旧的硬痂时,我的感觉好极了。我会洗上好长时间,我相信干净的手能帮我迎来较为美好的生活。
认真洗手的习惯是非典期间养成的。那阵子全国人民估计都不敢马虎。因为我当兵复员后找不着工作,只好天天在家里看电视,中央电视台一个面容娇好的女主持人用她一贯柔美的声音教大家洗手——打好肥皂,先是两手搓,然后手指交叉搓,接下来是手背,还有大家平常不太注意的指尖、大拇指,最后是腕子。这一套动作下来,大约需要十五分钟左右。而此前我洗手一般从不超过半分钟。认真的洗手是成功防止非典的一半。
有人可能注意到了我手上的伤疤,对,我现在的身份类似于一个打手。也不是天天都打,只是老板有需要的时候才出手。刚开始很不习惯。我是个内心非常懦弱的人,虽然长得非常粗壮,但很多时候都是被人家打,后来就好了,尤其是当打人这件事和我的奖金挂钩以后。我在部队上学的捕敌拳就都用上了,不过我也没有从中得到快感。我只是需要这份工作。
我的老板叫张鸿民,是本地名声很大的一家建筑公司的经理,我认识他是在一列火车上。吃完了一包方便面和几个鸡爪子后,我手上粘了不少油,本来我可以不洗手的,出门在外嘛,不必那么讲究,但我当时心里很不痛快,我到外地去投一个朋友,想托他找个工作,但一点结果都没有,心里就和这双油手较上了劲,我找了几列车厢,都没有水,就不知不觉地走到了软卧车厢的水房门前。
一个人忽然一头撞在了我怀里。我盯着他看,我的相貌有些凶,脖子粗壮,眼睛深陷,但当时我望着他的目光里其实一点儿责备他的意思都没有,像他那么个瘦子能撞坏我么?实际的效果也正是如此,他被我弹得向后一蹦,差点就摔了个仰面朝天。他一下子火了,挥拳就打。我本能地用双手护着自己的脸,他就一拳接一拳地打在我胸膛上,刚开始有“嘭嘭”的回音,但他马上就打累了,呼哧呼哧喘着粗气。我没有还手,只是用一种非常疑惑的眼神望着他,我不明白无非就是撞了一下,为什么他火气这么大。
后来我就明白了。一个人从后面追上了他,一把就抢过了瘦子手中的黑皮包。来人穿得西装格履的,看上去很有身份。他抬手就给了瘦子一记耳光,“啪”。瘦子捂住脸,连滚带爬地跑了。这也是我侧身给他让了一下路的结果。
来人是个红鼻头,眼睛如豆,但放射着寒光,他转动脖子的频率,让人联想到一只老鼠。他嘴里骂骂咧咧地,大约是“瞎了你的狗眼,老子是谁”之类。然后他就瞅了我一眼,我马上觉得浑身不自在。他虽然穿着高档,但两只手油乎乎地,像是刚啃完一只猪蹄什么的,指甲缝里还堆满了污垢,再漂亮的西装又有什么用呢?
我没有理他,走进洗手间认真地洗手,考虑到火车上水很有限,所以一套动作做得比较快。他侧着脑袋看,惊呼道,看不出你这人粗脚笨手地还这么细致,刚才谢谢你呀。他说“谢谢你”的时候特别牵强,好像这话是他给别人的恩惠似的。
我洗完了手转身要走,他伸手挡住我说,兄弟,要是没有工作你就跟着我干吧,我叫张鸿民,你应该听说过吧。我仔细看了看他,这人名气可大了,是当地的一霸。我说我啥也不会干,他咧开嘴笑了一下,暴露出满嘴的黄牙,就你这身手还说啥也不会,这就够了。管吃管住,一个月八百,怎么样?
这条件当然让我心动,也有点意外,就不知不觉地睁大了眼朝他看,他说就当我的保镖,以前的那几个打炮在行,打架不行,三个都对付不了一个,怎么,嫌少?那就一千吧。干得好的话另外还有奖金。看,我这一瞅平白地就每月多出了二百块钱!这可是我们这个城市的低保工资呀。只要他不叫我杀人放火,别的都行,大不了就是打人吗,我这人心软,但我这块头不会让别人来打,打累了也就吓跑了。
他说完盯着我看我的反应,我咬了咬牙说,犯法的事我不干。他嘻笑着点了点头。我说那我就干。
从火车站出站口走出来时,我就紧跟在他后面了,身上背着我的小包,手里拧着一大一小两只皮箱。这家伙歪得很,肚子腆得高高地,谁要挡了他的路,一把就推开了,旁人一看就明白了,没人敢吭声,他还不时转头观察一下我,我低着头只顾走。
时间长了我就知道了,别看他们这种人平时威风八面吆三喝四的,也有他们的苦楚,当孙子的时候多的是,一个晚上他把我叫到屋子里说,你送月香到吴局长那里去一趟。我就住在他家别墅院子里的小屋里。月香是他老婆。据说是第三个了。管理着一家酒吧。
我开车送穿得花枝招展的月香往天星宾馆走,她坐在副驾驶的位置上,一路上骂不个停。我听得最多的两个字是“畜牲”,你们男人都是畜牲,她说。我不吭声,这一点我很注意,少说话多干事任何时候都没错。她点着根烟抽着问我,你知道我去干什么吗?我去和他睡觉!他让你送他老婆和别的男人去睡觉。
其实这事我知道。中午张鸿民和吴局长吃饭时,我就在他身边坐着,在吴面前他比儿子还乖巧,两个人喝完了一瓶芽台后,吴局长呲开油嘴笑着说,老张,我就喜欢月香那个骚劲,昨天我看见她吊了一对银耳环,叮玲咣当地真他妈来劲,怎么样,让她晚上来陪陪我呗。我差点不相信自己的耳朵,平常我给吴送过几回钱,他们也是吃喝玩乐的狐朋狗友,没想到这种话他也讲得出来。
张鸿民先没吱声,又碰了一杯酒后他慢声细语地问,吴局,那我这工程?吴哈哈笑着说我就最看不上你这一点,三句话不离本行,那还有什么问题吗?我哥哥我在,别说是三千万的工程,就是三个亿的,我也能给你捞过来,不过,他压低了声音说,庞市长的那份你得赶紧给我送过去。张鸿民像鸡啄食一样连连点着头。
吴还瞅着我对我说,大山,我看你这人倒像个面粗心细的人,你说我这人玩女人是不是讲究情调?你看,一件小饰物,就把我给勾起来了。我看着他油乎乎的脸,心里想如果在这张脸上来一拳,那该是什么成色。
不过月香这样的女人也是从风月场里爬出来的,想通了啥事也没有。这不,她下车前习惯性地从包里拿出一面小镜子,脑袋转来转去地看了看自己的脸,下车一扭一扭地走了。我想坐在车里等。她走出去几步又回来叫我,你下来呀。我就只好下车,不知道她还有什么事。她说,你陪我一起进去呗。我知道她的意思,我送她进去,门口的待者就不会用那种奇怪的眼睛瞅她。
她居然挽起了我的胳膊,昂首挺胸地上台阶。我没敢拒绝,这纯属女人的虚荣心,对我而言是职责所在。
到了电梯口我说老板娘,我不能上去了。她放开我的胳膊说,那你就在大厅里等我,不会太久的。
我就坐在大厅的一张长沙发上等,随手拿过一张晚报看着。我想这个月收入应该算是不错。上一周张带我去收一批帐,我跟着他走进一个富丽堂皇的大楼,对保安的询问他理都不理,径直就往经理室走,两个保安本来完全可以把他推出门去,但他们一看见我就犯了嘀咕,面面相觑了一阵子,退到一边用对讲机打报告去了。他们都和我一样是穷哥们,都是为了混口饭吃。
张和他去要帐的主也是阶级兄弟,他们都腰缠万贯,贿赂官员,货国家的款发自己的财,玩女人,打大牌。揍这种人我觉得特别过瘾,只是机会非常少,更多的时候,我还得为了一千元的工资对他们点头哈腰。
一看见张,那人就像看见亲兄弟一样。肥胖的身体一下子就从座位上弹了起来,冲过来就想和张来个拥抱,我的老哥,他说,可想死我了,你发达了就忘了兄弟我了。
张冷冷地一把就推开了他,自己走过去坐到他的能把一个人淹没的皮椅子里,两只脚往办公桌上一搭说,王二球,你今天要不把那三十万给我,明年的今天——
忽然从外面冲进来两个人,都穿着黑西装打着领带,高高壮壮的,他们的目标很明确,直接向我扑过来。姓王的老板嘴角含着笑。看来他对这两个人的实力很是放心。张也纹丝不动地坐着,他们都是付了钱的人,我们这些拿了钱的人就得为人家卖命。我的拳头打在那两个人身上,心里怪不舒服的。但我没办法,我和这两个家伙一样别无选择。说实话这两个比我以前碰到过的对手都厉害,但也正是因为如此,才激起了我的斗志,虽然我一度被他们一左一右压到了桌子上,我的脑袋几乎碰到了张的两只皮鞋。但我很快就抬起了两只脚,狠狠地踹在了他们的胸口。这一下他们都仰面栽到地上,再也爬不起来了。他们粗重的呼吸就像两头牛。
接下来我理所当然地擦了擦嘴角的血,走过去一把提住了嘴巴张得老大的王老板的胸口。
有话好说呀大哥。他“呼”地一下就跪在地上,冲着张喊,大哥,我早就听说你请了个高手,没想到这么厉害,幸亏我今天只是试试他的身手,钱我早就提回来了,就在左边抽屉里呀大哥。
张脸上浮现了一种奇怪的笑,他拉开抽屉,取出一包钱,走到王跟前,拍了拍他的肩膀说,兄弟,我也是没办法,我要给人家上贡,没这包钱,我这个工程就弄不上了。
坐进车里,张满脸笑容地递给我两张钱,他说,到医院去查查,再上点药,这个月我给你双倍的工资。我“嗯”了一声。同时想被我揍倒的那两个家伙会怎么样。恐怕不光是工钱没有了,搞不好连工作都没了。没有人愿意养两只不会咬人的狗。这样一想我心里一点儿也高兴不起来。我和他们一样是狗,只不过比他们幸运罢了,我也会有被别人打倒在地的那一天。那样的话我也会被赶出来,我想这行不能做得太久,差不多就行了。
我的意思是能存个五六万的话,就去老老实实做个小生意,暂时我还只能这样混下去。为了保持体能,我每天都打拳,跑步,我得保持一个良好的状态。张把这看成是敬业的表现,经常在别的手下面前夸我。
我就这样胡思乱想地等月香下来,期间有两个小姐过来问我需不需要服务,我说不需要,我不是没有欲望,我只是舍不得钱,那可是我拚了命挣来的,我不能花在这种事情上。还有一个男侍者走过来问我要不要喝点什么,我说不,我很想喝点酒,但这种酒店里什么东西都贵得惊人,我出去买瓶二锅头,再加一盘花生米就齐了,犯不着在这里扔钱。
坐了一会儿我就犯困了,我想在沙发上眯一会儿,就在这时我听到一对高跟鞋懒洋洋的橐橐声,我还闻到一股淋浴露的味道,看来冲洗得比较仓促。月香来了。我问,咱回吗?月香划拉着头发若无其事地说,不,我想带你去一个地方。我跟着她往外走,她边走边骂道,这些老东西都不是人,自己不行了,变着法地来欺负女人。我没应声。不过我想如果她是我老婆的话我不会让她干这种事的。
我心里希望张这个时候来个电话,我就只好遵命回去了,可是我的小灵通总也不响。进出酒店的人都行色匆匆,我发现相对每个人来说,夜就像是一件衣裳披在身上,不同的人拥有的夜晚是不一样的,就像不同的人穿着不同的衣服,有的人醉意斓珊地出来寻欢作乐,更多地人为了生计而奔波。
按照她的指引,我驱车来到了本市最高档的一所歌厅,把车停在门前一片开阔的停车场上。我想月香可能是想喝点酒,麻痹一下自己。人只要喝醉,就不会想得太多了。
一个保安走过来,习惯性地看了看车标,然后把头伸过来对我说,先生,请不要在停车场呆太长时间。他的意思我明白,前两天有一对男女就在这个停车场,在车里干了起来,让巡逻的警察抓住了,给这家歌厅罚了不少钱。报上都登了。
别理他。月香喝道。我有点紧张。有时候人就是这样,别人遭践了还不算完,自己也会遭践自己。我是老板的保镖,吃人家的喝人家的,我可不想和人家的老婆上床,即使她心里难受想报复一下他也不行。月香点着了一支烟抽着。她说,我们玩个游戏怎么样?我的脖子很僵硬地望着外面,轻声问:什么游戏?她“咯咯”笑着说瞧把你给吓的。我也点了支烟吸了一口,说,咱们还是回家吧。
她不搭理我的话。说,你知道吗,以前我就是在这家歌厅里坐台的。她把一个烟圈向我喷过来,我打开车窗,向外面喷了一口。她说相比其他人,我算是幸运的了,没有染上病,还傍了个大款。我只好听她说下去。她说,你知道吗,为了他我还费了番心思,我还花了一千块钱做了个处女膜修复手术。现在的医生可是真有本事,能让一个婊子变成一个处女。然后我就套牢了他,逼着他和老婆离了婚,再和他结了婚。
我感觉有点不好,对老板的隐私我向来都不愿意过问,你知道的越多就越不好。但我又不敢打断她的话。要是惹得她不高兴了,在张跟前随便翻上几句舌头,我也会失业的。
今晚我倒想过一下以前的生活了。她说。我不明白她的意思。她安排说,待会你先到十二号包厢里去,我以前的号码就是十二号,然后你就装成一个老板,向服务生点我,我来给你坐回台。你眼睛不要瞪那么大,具体干什么,咱们到时候再看感觉,好吗?她这次用的是商量的口气。我坐在那里左右为难,她拍拍我的肩膀说,你放心,他那里有我去说。
说完她就先下车走了。我掏出小灵通,希望张这阵子能来个电话。哪怕是再跟他去要帐打上一架,也比眼下的这个差事好干得多。可是没有。我在车里坐了好一会儿,屁股把座子都给捂热了。最后我还是决定进去看看,我想好了,一进去我就陪她喝酒,把她灌个烂醉如泥,然后就送她回家。
我穿过昏暗的彩灯走进十二号包厢,一个个子很高的男服务生见我有些局促不安的样子,就知道我不是这儿的常客,这些人眼睛都毒得很。他问,先生你是在等什么人吗?我愣了一下,随后说,我要十二号小姐。他说先生我们这儿的小姐坐平台就要一百五十块钱。我瞪了他一眼,他赶紧说先生你稍等,马上就来,你还要什么,随时吩咐。
令我吃惊的是,走进来的月香完全换了一副打扮。刚一进门,一股浓重的香水味就扑鼻而来。她发髻高耸,双峰挺立,修长洁白的脖颈上戴了一根铂金项链,看样子是地摊货,但一下子使她变得年轻了几岁。她媚眼朦胧地盯着我说,老板,你还满意吗?我没有搭理她的话,对跟在后面的服务生说,来两瓶红酒。服务生应了一声出去了。
她马上扑过来,两只水蛇一样的胳膊一下就抱住了我的脖子。我的腿有点发软,被推得闪了个趔趄,赶紧趁势坐到沙发上,我说你别闹了,咱们好好喝点酒。讨厌,她软软地推开我,一下子瘫坐在我身边。脑袋习惯性地靠在我肩上。刚才她抱我时有两块东西撞在了我怀里,现在那里还感觉还有些奇怪的绵软。我控制着自己的思想。等服务生打开酒后,我迫不急待地就倒了两大杯,和她喝起来。电视上一个穿着三点式的女人在一个湖边搔首弄姿。我不会唱歌,只好一杯接一杯地喝酒。
月香显然内行多了,她唱了几支歌,举着话筒扭扭捏捏地像个女孩子,她丰腴的屁股拧来扭去地,看得人心里有些烧乎乎的。可一想到刚才她刚和吴干过那种事,我的呼吸又平稳了下来。我想这是酒精的原因,别小看这红酒,也挺容易让人醉的。
后来她也喝多了,就坐在我身边说了好多她的事,奇怪的是我不知道的事我一句也没记住,记住的倒全是我知道的事。就在这个时候我还是没忘记我的身份,我掏出手机不断地看屏幕,看张是否给我打过电话,还是没有。
到最后她完全喝醉了,她乜斜着眼睛问我,老板,你是不是想打炮?说着还在我身上乱摸起来。看!她惊喜地说,你装得一本正经的,可你的小弟弟不听话。来吧,我可是要戴套的哟,我可不想染上病。我胡乱地答应着她的话,想把她扶起来,回家吧,我对她说。
你滚!她忽然大怒,指着我的鼻子大骂,你这个窝囊废!她后面还骂了很多,但我没听清,看得出来她心里是很难受的。我也明白她的意思,她刚才已经说过了。别人作践她,她也跟着继续作践自己。为什么要这样我想不清楚,女人的心思都挺怪的。
她的声音忽然又变得轻柔起来:你一定要对我好,我也不求你大富大贵,有个平安日子就行了,有了我你也不能再出来花了,女人其实都是一样的,待会儿你就知道了。她就这样嘀嘀咕咕地说个没完,我知道这些话其实是说给她自己听的。但她的话也让我眼前浮现出了一幅家庭生活的场景,上班下班,老婆在厨房里炒着菜,孩子背着书包去上学。这不正是我父亲的生活吗,我奇怪地发现我的目标就是这样的,我就是想成为一个像父亲一样平平常常过日子的人。
这样想着,我的心里就有两股暖流升上来,冲进我的眼睛里,我看着月香的目光也就变得温柔起来。说了一阵后她的手又开始在我身上乱摸起来,我的脑子像烤箱一样热乎乎地。手不由自主地也开始摸她。手到之处,她的呻吟变得撩人心扉,我的呼吸也随之急促起来。
她两手勾着我的脖子,嘴唇寻找着我的嘴,我的手在她光滑细腻的身上游走着,最后到达了她的私处,那里已经潮湿得一蹋湖涂,我感觉自己变得无比坚挺,全身紧蹦得像一支长矛。然后我们就开始互相扒对方的衣服,她紧紧地握住了我,让我感到,她此时的欲望如此强烈不可抗拒。
她的嘴几乎碰到我的嘴时,忽然打了个酒嗝,这一下逗得我哈哈大笑起来,我的笑很放肆,完全忘了我此时搂在怀里的是老板娘,转而把她看成是一个坐台小姐,这笑也起到了很好的活跃气氛的作用,月香变得更加放荡,我的精神也完全放松了,我再也不能控制自己了,我准备放开手脚大干一场。
女人原来是这么好!当我进入她后,我才发现做一个男人原来是这么幸福。伴随着月香的阵阵尖叫,我纵马奔腾在这片令人陶醉的土地上。我甚至联想到了一首保卫边疆的歌。
忽然我的小灵通响了起来,我一下子从马背上掉了下来,而且整个人一下子被惊醒了。我一跃而起,一把拿起手机,月香想来抢,她这阵子是什么都不顾了。她的双手紧紧地抱着我的腰不放。嘴里说,不要走,等明天我取到钱,我们一起走。
我忽然感到浑身充满了力量,也明白了男人的力量原来是女人给的。我用车灯一样的目光盯着她的绯红的脸,她其实比我还小两岁,此刻她的脸上一点也没有风尘味,最初的做戏已经变成了实际的真诚。我甚至不知道从哪一刻开始,我已经和她一样全身心地融入其中不能自拔了。也许我孤独得太久了,也许我根本就不在乎她曾经是一个婊子,我几乎就要肯定,从此以后她就会一心一意地做我的女人了。
你听我说,我用对妻子说话的口吻那样对她说,他来电话了,我去为他做最后一样事情,然后就带着你远走高飞。她有些害怕地望着我,我知道这害怕是怕失去我。这目光让我心里又翻腾起了另一种幸福感。
但等我走出歌厅的门,被停车场上的凉风一吹,就觉得有点清醒了,又怀疑刚才的一切都是做梦了。我之所以会做这样的梦,是因为我心里太想有一个家了。我想跟父亲那样平平淡淡地过一生也不错,而对于张这样大富大贵的生活反倒不是太向往。他们这些人为了利什么事都干得出来,尤其是今晚的这件事,我还是相信人干啥事都应该有个尺度,要不也太不像个人了。
再说月香这样的女人真的能跟我一起过苦日子吗?悬。她现在拥有的一切已经把她的口味弄得下不来了,离开了名牌衣服、香水、化妆品,好车别墅,她真的能行么?我知道最聪明的办法还是当今晚的事只是一场游戏,要是真让张知道了也没什么,大不了不给他干了,我想他大不了不用我,不会找人来修理我,当然他这种人也说不准,那样的话我就只好离开这座城市另谋出路了……
我把车停好,往别墅里走。我想这么晚了,他还要带我出去,肯定不是一般的事,我得带上件家当防身才行,我宿舍的墙上挂着一根橡胶警棍,这就足够了,我平常不喜欢拿刀子之类的东西,那些东西不好控制,搞不好就会出人命,出了事张是不会管我的死活的,他就会说我并没有叫你把人戳死,我只是叫你吓唬一下,把钱要回来就成。这种人平时别看威风八面的,真进了公安局,肯定只想着把自己推脱干净。
我是从一个侧门进去的,我都想好了,如果他问我月香到哪里去了,我就说她和几个朋友唱歌去了。
客厅里有人吵架,夜深人静地,声音大得很,我就决定听一会儿再说。好像是张和吴的声音。
张吼道:你也太不仗义了,这时候跑了,我的工程咋办?吴也叫道:这些年我为你捞的还少吗,你他妈的别人心不足蛇吞象了!张说我不管,你要不帮我把这个工程搞下来,我就和你同归于尽,别以为我不知道你们的政策,到时候恐怕连“双规”都不用,直接就进局子了。
我藏在一面墙后面偷眼一看,他们两个都站着,像两只好斗的公鸡一样互相指着鼻子骂,吴平常从没遇到过敢这样跟他说话的人,气得脸都绿了,指着张的手指颤抖着。张也是眼珠子通红,脖子又红又粗,一副拚命的架势,看上去也是真急了,他在吴跟前装了这么多年的孙子,如果不是事出有因,他是绝对不敢这样对吴的。按道理说我这时候应该出去劝劝他们,当然,主要是给张撑个胆,我毕竟在人家手下干。但不知道出于什么样的考虑,我决定看看情况再说。
两人越吵越凶,越凑越近,吴就先忍不住了,一把揪住了张的衣服,挥拳就打,张的脑袋向左右躲闪着,嘴里却还是骂个不停。我明白这产不是因为张打不过吴,而是平常对他一贯的畏惧造成的。吴是当官的,平常作威作福贯了,当然不会把张这样的老板放在眼里,要不也不会明着玩人家老婆了。张呢,恐怕还得想着给自己留条后路,什么时候他都离不开吴这个城建局长的扶持。
但我马上发现自己想错了,当吴把张推到一个古玩架前面,他的肩膀靠到架子上时,张的愤怒全面爆发了。他顺手就拿起了架子上的一个镏金的铜质财神像,一下子就砸在了吴的脑袋上。吴就像一根被锯倒的木桩子一样轰然倒地,血从他的脑袋里迸溅出来,在大理石地面上形成了几大朵红花,更多的血咕咕往外冒,看样子吴的脑袋被财神的某一部分砸开了一个洞。冒出来的血颜色就没那么鲜红了,发黑。一条血蛇蜿蜒着朝我站的方向流了过来。张一时间吓傻了,像个泥塑一样高高地举着财神,眼睛直勾勾地盯着他刚刚亲手炮制的作品,看样子不太相信自己的眼睛。吴躺在地上抽搐着,嘴里吭吭叽叽地地说着什么,张停滞了好一会儿,才俯下身去听。
我也被吓傻了,虽然近来我打斗多次,可我手底下是有分寸的。大概张也没想到他对吴的仇恨会如此强烈,这远远不是被他戴了顶绿帽子所能解释的,再说今晚他们看样子也没有喝酒,他们的思想是清楚的,张能下这样的黑手,说明真是有什么事使他难以平息自己的愤怒了。
我的脑子其实也乱得不行了,但在酒精的作用下我没有拔腿就跑,我走过去用颤栗的声音对张说,老板,你闯大祸了。
一看见我和我手里的电棒,张的脑子一下子被激活了。他走过来一把抓住我这根救命稻草,又转身看了看血流如注已经奄奄一息的吴,他“扑腾”一声就跪在了我面前。他的手抖得就像正在过电一样。
兄弟啊,他用一种压抑了的声音嚎啕大哭着说,我冤啊!我想把他拉起来,可是他的腿显然不听使唤了。他继续用这种奇怪的声音对我说,他卷了钱就想跑到国外去了,他的老婆孩子两年前就走了,还是我给出的钱呀,可这小子翻脸不认人,想拿了钱就跑,要不是我在他身边安插了人,他可就把咱们公司给坑害了呀,几百人都没有饭吃了呀!
我说老板你是不是先起来,看他还有没有救,先把他送医院再说呗。张忽然一下子醒了过来,他面露凶光,一下子就从地上站了起来,他说,救他!呸!门都没有,这样的人,早就该死了。我扔掉电棒走过去,把吴的头扶起来,他眼睛里还有一丝微弱的光,那意思不用说是在求我救他。
我不能再犹豫了,像这么流血,就是一头牛也会流死的。我跑过去取下沙发上的一块毛巾,用力一撕,毛巾在一声凄厉的尖叫中被撕成两半,我用力包住吴“咕咕”涌血的头,血马上就从毛巾上渗了出来。我一看这样不行,就拿出小灵通准备打电话叫120。
我的脑袋忽然一阵巨痛。转头一看,张像一头发疯了的野兽,两手紧紧握着电警棍,看样子是准备也给我来一个致命一击。可惜他的力量不够大,所以我尽管疼,却没有晕过去。
为了缓解一下这疼痛,我在地上打了个滚,我想他肯定是用了全身的力量,准备打晕我,然后再想办法处理两具尸体,对他来说那也将是一件极其费劲的事,我当然不能允许这样的事发生。就在刚才我跑过来的时候,我的脚上粘乎乎地,那是因为鞋底粘满了吴的血,而现在我的身上也粘满了血,如果看一下镜子,我会被自己吓傻的。但我不会再傻了,既然看清了张的企图,就不能对他再客气了,我必然把主动权掌握在自己手里。
张见没有打晕我,举着棍子瞪着我,脖子通红,胸口喘得像一只正在充气的轮胎。停顿了几秒种,他又冲着我扑过来,看得出来他想搏一搏,毕竟他有警棍而我是赤手空拳。他当然错了,估计好距离后,我抬起左腿来了一个漂亮的侧踹,结结实实地踹在他的胸口,顺便说一句,我这招是很厉害的,不到紧急的情况下决不用,当兵的时候,我的连长都被这招一下子踹翻在地,半天都没有爬起来,更不用说张了。他在一声惊叫中訇然倒地。
我走过去揪住张的领子,他挥着两只手说,兄弟,这里的钱你都拿走,只求你别报警。他指着一个手提箱说。他的建议并没有打动我。在一条人命和金钱之间,我毫不迟疑地选择了前者,尽管吴也是一个大混蛋。不过他的话倒提醒了我,为了保险,我就势又给了他一拳,打在下巴上,张马上就不再多嘴了。这一拳的含义有些复杂,一方面我感谢他付了我五六个月工资,让我跟着他去了一些有钱人才能去的地方,吃了些香的喝了些辣的,另一方面我发现心里还是有些仇恨,只要一想起他,我就觉得自己是一个不折不扣的狗腿子。再加上今晚月香的事,让我完全否定了他作为一个男人的所作所为。所以这一下也有月香的一股劲夹杂在里面。
我打了两个电话,然后我就堂而皇之走进卫生间,值得一提的是,这是我第一次进老板的卫生间。我注意到水龙头居然真像是纯金的,其它设施也是非常豪华。但这些有钱人的生活好像比我想象的更加容易破碎,这样一想我就不再羡慕他们拥有的这一切了。
我的注意力完全集中在清水上,当冰凉的水冲洗着我手上的血渍,我的心也完全平静下来了。别看这阵子别墅静得像一盆水,用不了多久就会有救护车和警车尖叫着蜂拥而来了。我并不担心自己,我是完全能够说清楚的,应该担心的是吴和张,他们一个性命眼看就不保了,别一个肯定也要坐牢。至于月香,我也没抱太大的希望,毕竟她很有可能是这么大的家业的一半继承者。眼下我最专注的事,就是把手洗干净,用一双干净的手去对付将来的生活。

2007年5月14日星期一

上传个小说,有编辑老爷看了能发很好,不能发有人看到也好

短篇小说

隔 壁
刘 子

黄昏总是令人神情恍惚。白小文呆坐在写字桌前,从雪白的墙壁上看到了一条潺潺流淌的山泉,载着一堆水晶般的雪块还有几片发黄的树叶漂向莫名的远方。他心里明白这是错觉或癔想,但他乐于沉浸其中,在那条溪流清纯的背影中,照例会浮现出一张美丽的脸,那便是他整个大学期间真挚而失败的爱情女主角。
他愿意享受这种幻觉,心里千百遍地呼唤着她的名字。每逢这种时刻,他的内心像皈依的教徒一样的宁静,更不要说,马上就会有来自天堂般优美的大提琴声从隔壁传来,仿佛是专门为他而奏响的背景乐章。琴声是那么地哀怨、缠绵,像是从人的血液里流淌出来的无尽的心事,让人不由自主地联想到舞台上一只垂死的天鹅或者一个顿足捶的王子。
夸张点说,一个人的一生值得记忆的也就是那么几天,是发生了不同寻常事情的那几天,其它的日子由于重复和雷同,往往很轻易地就被人们遗忘了。
那一天白小文的天是晴朗的天。当然对别人来说也是个晴天。是他大三元旦的前两天。20岁的白小文在心里做出了一个重要的决定:他要向唐晶摊牌了。他爱她,这毋容置疑也没什么丢脸的。
当时的白小文穿着黄军装、牛仔裤,让人马上就联想到崔健,精瘦的脸庞棱角分明,额头坚挺强硬,一个军用背包是放短了背带紧紧地夹在胳肘窝里。白小文心里下定了上战场一般的决心,他眼前的一切景致一下子都变得和往日完全不同了。
一出宿舍楼门,他一脚就踏进了昨晚和上午都纷纷扬扬飘飞过的大雪里,虽然现在天晴了,可还是有不少楼顶上的积雪像飞絮一般,数十个雪片成群结队地向地面飘落下来。他听到脚下“咯噔”一声,清脆嘹亮,富于节奏感,于是深深吸了一口清新的空气,把这种歌唱般的脚步声一直保持了下去。宿舍楼外两棵高大的梧桐树上手掌般大小的叶子早就枯黄了,但却没有落尽,像纸片一样在风中发出“哗哗”的叫声,在白小文的耳中成了一种召唤或者欢呼。
太阳和白雪一起妆扮,在他眼前造成了一个光明眩目的世界,仿佛是某个梦的片段,光线像是从镜子里反射出来的。他目光所及的范围内一团尘埃在欢快地飞舞,临近节日的空气中总是悬浮着一些与往常不同的气氛,这气氛在白小文的心里,很自然地就转化成了一种爱情的暗示。如果不是身有体会,他怎么也不会把阳光和爱人这个词联系起来,自从他瞄上唐晶以后,他就完全理解了那首英文歌“你是我的阳光,我唯一的阳光”这种表达方式。的确如此,在白小文眼中,凡是唐晶出现的地方就会突然一亮,白小文坚信这决不是自己的错觉。
长发飘飘的唐晶在上所有的专业课时都坐在他前面,白小文觉得书本上的字是那么清晰,教室里的气氛是那么和谐有序,甚至连桌子上刀片或指甲的划痕都令人叹服地历历在目,那些斑驳的油漆具有油画般的质地,他的鼻子更是悄悄地嗅着从她曲线柔美的双肩飘过来的香气。有时候唐晶回过头来对他说几句话,他的耳朵马上就变成了全身最光荣的器官,像两块磁铁一样把她娇美动人的声音全数吸吮,甚至包括她词语的间歇细微的气息。
想到唐晶那白皙的脸庞透出的晚霞般的红晕,白小文整个人都会为之陶醉,他幸福地意识到,这是与高中时代写纸条借课外书截然不同的一种全新的爱情。也可能是他这一生中遇到的第一次真正的爱情,是他的初恋——一想到这个严重的词,白小文马上就觉得心里沉甸甸的。
教室里是一片叮叮咚咚的乐器声,像是一口井里掉下几块石头,有吉他、小提琴、手风琴,身边笼罩着一片光圈的唐晶正在背着主持人的台词,她穿了一件墨绿色的毛衣,白玉般的脖胫上围着一条雪青色的纱巾,修长的两条腿紧紧地裹在一条削瘦的牛仔裤中。她细细的眉毛像刚画上去的两片柳叶。好不容易把口香糖一样粘乎的目光从唐晶身上收回来后,白小文就看见一个角落里四个面部肌肉紧绷的男生在练一首英文歌《五百英里》,由于需要制造两部和声,低声部的两个人既要拼命追赶高声部的两个人的旋律,又要把握住变调,这样就搞得很忙乱,而他们的紧张又影响了高声部的两个人,整体上听就像是四个人在用歌唱的方式在吵架。
白小文茫然地盯着他们看了一阵,说这样不行,你们太紧张了,要放松,还要体会歌曲的意境,说你们光是脸上像便秘一样难受这是不行的,要感受歌中离乡背井的惆怅。白小文的英文歌是在全校小有儿名气的,他此时的表情是循循善诱,有唐晶在场的地方白小文总会不知不觉地吐出一串串连珠般的妙语。四个人都对他点了点头表示明白了他的意见。
白小文来到唐晶面前,直勾勾地盯着她看了半天,唐晶心里是知道白小文对她的好感的,她也因此在他面前更加轻松随意一些,动不动就撒撒娇,有时候还在他后背砸上几拳。但这种目光还是让她感觉到了一种压力,不过因为漂亮而有优越感的她不太在乎这种压力。她看着他的眼睛,知道他是想表白心迹了,她的脑子转得飞快,很快就做出了决定:长痛不如短痛。然后她的目光里就渗出了冰一般的凉意。
两个相爱的人很容易心灵相通,两个目光对视十分钟的人也是,白小文马上就读懂了她目光的含义,他感到自己的身体像比萨塔那样开始倾斜,而且摇摇欲坠。不了解内情的人还以为他们正在背台词,白小文的话听上去也的确像台词,他歙动的嘴唇说:我早就该知道有这么一天的。唐晶想这时候决不能心软,那才真的会害了他,不过她组织语言的能力有限,想了半天蹦出来一句:你又瘦又小的。表面上听她否定的是他的形体,其实他听出了这话的真正含义是在否定对她的爱情。就是说:完儿蛋了!
在这里需要交待一下,那就是一段时间以来,白小文已经采取各种方式向唐晶暗示过了,这其中包括用写纸条的方式和她交流人生和理想,星期天去她家借书,甚至包括一次全班外出旅游时帮她拿着掉了的高跟鞋跟,当唐晶坐在一个鞋摊上让人家钉鞋跟时,他背着她的包屁颠屁颠地站在她身边,望着她娇小的脚陷入了无尽的瑕思之中。他甚至过于暴露地说了句蹩脚的玩笑话:这个掌子我可以拿去记得个章子。总之他对她狂热的爱慕早已成了班上公开的秘密,成了一块包在纸里的炭火冒着张扬的烟。
此刻他心里的火被唐晶眼里的冰一点点地浇灭了。他之所以要选择这种新旧交替的日子向唐晶摊牌,是因为他觉得这种日子适合干一些一刀两断或继往开来的事情。作为一个理智正常的人,他也想到了失败的结局,这是必需要想到的,只是没想到唐晶是这样回答他的。他脸上的表情经历了一个从天堂堕入地狱的过程。我们随后就听到他嘴里喃喃地说:我早就知道会有这么一天。这是他早已想好了的台词,关于失败他就准备了这么一句,没想到就用上了,关于暂时不置可否或完全成功的台词他准备了很多,当然在半秒钟内全都作废了。
我们完全可以想象白小文的心情变得多么的阴霾,当他有点儿踉跄地从教室里走出来时,阳光非常虚弱地照着他。
唐晶被他苍白的脸色吓坏了,也可能是出于一种恻隐之心——毕竟他是她最忠实的倾慕者,她跑出去找见了在足球场上的徐明和王小刚两个人,让他们去“劝劝”白小文。这两个人是白小文的死党。
他们在另一个操场边的小树林里找见了独自发着呆的白小文。他面无表情,脑袋顶在一棵榆树的节疤上,像顶着心里的一个结,眼睛里没有一丝光彩。两个人拍拍白小文的肩膀,仿佛有一种安慰能从他们手上传递到白小文的体内,他们也清楚这根本无济于事,就只好尽量表现得若无其事地送白小文回宿舍,他们感受着白小文内心巨大的悲伤,分别回忆着自己的失恋。他们都已经是好了伤疤忘了疼的人,觉得男子汉大丈夫这没什么大不了的,他们开始谈论起唐晶的种种缺陷,比如她笑起来两排难看的牙齿,她爱幕虚荣,她鼻梁虽高但似乎有点儿歪等等。白小文勾着头两眼发直望着脚下的路,好像也没有怎么听进去。
必须要说明的是:通过曲里拐弯的关系,白小文并没有住在八个人的学生宿舍里,而是住在这所高校西南角的一座单身教职工楼里,也就是先前阳光明媚的那个白小文走出来的那栋楼。
现在徐明和王小刚一左一右把白小文夹在中间又走到了这栋楼的前面,受了感染的他们也蔫头蔫脑的,不时还发出一声压抑不住的叹息。还是和刚才一样高大的法国梧桐树上的叶子,在白小文的眼中已经由幸福的黄手帕变成了冥币一类的东西,所谓境由心生,这话一点儿也不假。从外表上看,这栋楼完全是俄罗斯风格的建筑,估计是五十年代老大哥替这所学校修的,两侧巨大的石柱上刻着独特的花纹,让人想起彼得或斯基。它灰青色的面容阴沉而肃穆,与现在新建楼房的粉红或淡黄的轻佻截然不同。只是它太老了。
白小文住在一楼。一进楼道他们就陷入了黑暗之中,虽然外面是阳光灿烂,里面却是漆黑一片。这楼里住的都是单身教职工,或者是刚结婚等待分房的小夫妻。因为只有一间房,所以做饭的家伙都放在楼道里,煤气罐、煤气盘、菜墩子乱摆一气,还有很多不知名的破烂东西,使本来就狭窄的楼道拥挤不堪。楼道里还是有几颗灯泡的,但有的根本就不亮,有的虽然还亮着但由于长期烟熏火燎再加上灰尘的堆积玻璃罩子早就黑了,连瞌睡人的眼都算不上,靠近楼板的角落里挂着同样黑的蜘蛛网,掉下来的小昆虫的尸体被人踩为齑粉,增加着楼道地面的肮脏。
徐明从白小文的口袋里摸出钥匙开了门,房间里倒是比楼道里明亮许多,由于这个房间真正的主人是个马上就要结婚了的男教师,经常不来,就成了白小文一个人的宿舍以及他们几个死党聚会的地方。白小文进了房子也不理他们,坐在一张写字桌前,望着一个月前他们几个刚刚粉刷过的雪白的墙壁发着呆。
这一望便非常地长久。如果我们忽略掉他们几个嘴唇上变黑的胡须,忽略掉飞逝的时光在他们青春期的睡眠中留下的几个甜蜜的片断,我们就和他们一起成长到了大四,毕业在即的某一天。
作为弗洛伊德的追星读者(那个年代里这样的读者在大学校园里比比皆是),徐明一直坚持认为白小文其实患有十分严重的幽闭症,他问你那么长久地盯着墙壁干什么呢?虽然表面上白小文除了再没有追过别的女生外和其他男生没什么两样,甚至在某些场合更加谈笑风生,但作为好朋友徐明经常在喝下几杯酒后就能发现白小文眼中深深的忧郁,所以他这样问也是有道理的。白小文用一种奇怪的目光看了他一眼,淡淡地回答说:墙中自有世界。然后又加上一句:墙壁的那边有更加神秘的世界。这回答让徐明觉得问题更加严重。听得一头露水的王小刚伸手想摸摸白小文的额头,被白小文一把打开了。他叹息着说这小伙算是废了。
热闹的事情还是层出不穷。王小刚通过充分发挥自己脸皮厚善于打持久战的特长,粘上了一个外语系的姑娘,还在白小文二十一岁的生日聚会上带来和大家正式见了面,那姑娘小巧玲珑十分招人喜爱,徐明和白小文就经常说一朵鲜花眼看就要插在牛粪上。听了这评价王小刚不仅不恼还很得意,他说牛粪怎么了,牛粪是最适合鲜花生存的地方,要不换一块钻石让她试试,她马上就枯萎了。
“钻石”这个词让徐明产生了一些联想,他躺在床上说,你小子老实交待,你是不是已经把她搞翻了?王小刚说你这人庸俗,但脸上掩藏不住的得意。白小文对他们的谈话不感兴趣,还是呆呆地盯着墙壁,问,你们听过来自天堂的声音吗?徐明一下坐直了说你不仅是幽闭,还是个癔想症,完了又老气横秋地加了一句:好好的一个孩子就毁在女人手里了。王小刚看问题经常是十分现实的,他说你听他胡说,他这是装的,我就不相信一个男人一辈子只能爱一个女人。
王小刚从桌上拿过白小文的烟,点上一支,忽然想起了什么似的说,哎小文,你知不知道,你的隔壁可住着一位绝色美人。白小文惊讶地说我只知道住了一位音乐老师,可从没见过。他也取了根烟点上,想起了每天黄昏飘起的大提琴声。徐明说你听他瞎说,在王小刚眼里很多女人都是绝色美人。王小刚急急地分辨说这可真不是我瞎说,我可是真见过,小文说的音乐老师是个瘦高个的男人,是音乐系的,王小刚说我说的是他老婆。
徐明说行了,自己的事还没有搞清楚,还有心思掂记人家老婆。王小刚坏坏地笑了一下说,这你就不懂了吧,你这个人就是不懂得欣赏美。徐明对他耸了耸肩。王小刚起身上厕所去的时候,徐明神秘兮兮地说,小文你注意到没有,王小刚这家伙已经不是处男了。白小文说去去,这你从哪里能看出来,徐明笑笑说他乱放屁。白小文哈哈大笑一下说这倒是,这家伙是不分场合地乱放屁,不过这跟是不是处男没关系吧?徐明说你知道啥,男人破了身就是这样,气就散了,要不少林寺的气功叫童子功,只能是处男练,要不就练不成了。他这说法白小文是闻所未闻,还因之产生了许多联想,他不禁脸红了。徐明打趣说你这个样子就是处男,动不动就脸红,跟小姑娘似的。白小文说去去去,就你懂得多。
他们两个走了后,白小文的房间就恢复了寂静,还弥漫了一种莫名的空落。这个黄昏却没有琴声。白小文不禁想,王小刚说的那个绝色的音乐老师的妻子究竟是什么样子,他没有见过这一点儿也不奇怪,他们一天早出晚归的,等他们在楼道里开始做饭的时候白小文大半已去了图书馆,要不就是和徐明他们在房里海阔天空地闲聊疯闹,也别说,这小两口还真是有修养,他们这么闹,也没见过来提意见。
入夜,月亮升起来了,白小文坐在窗前,捧了本书看不进去,索性关了灯。怔怔地望着窗外。这座楼后面是一大块荒地,长满了高大的槐树和许多不知名的低矮的灌木,还有细长蜿蜒的藤条缠绕其间,地面上还长满了杂草,水一般清亮的月光在这些纵横交错的植物间无声地游走,树和藤条仿佛是湖底的生灵,被破碎的月光斑驳陆离地照进房间,使人恍然如在梦中。因为黄昏没有听见优美的琴声,白小文就弹着吉他轻轻地哼唱着《绿岛小夜曲》,他还是思念着唐晶,虽然表面上和她处成了正常的同学关系,心里却是一点儿也不正常,越是想忘记她的影子就越是在他眼前索绕不散。这一阵她的面容又飘飘荡荡地游弋在这洁白的月光里。
尽管如此,白小文却从来没有失眠过,这是他年轻的缘故,忧伤来的快也去得快。他当然不会想到,若干年以后,这种唯美的爱情和伤感再也不会莅临他干涸的心田了。
半夜里白小文忽然被一阵奇怪的声音惊醒。像是有人在痛苦地呻吟。他缺乏这样的人生经验所以根本就想象不来那是一种什么样的声音。但是月光带给他的激动还没有完全消失。他坐起来,把耳朵贴在墙壁上听了半天,应该说这种声音有着令人着迷一般的吸引力,只是因为墙壁太厚,断断续续地听不大清楚,而这也增加了那种声音的神秘感。
忽然过道里响起了“吱呀”的开门声,然后就是一个人急速跑动的脚步声,铿锵有力是个男人。听脚步声的方向是出了楼了。过了不一会儿,白小文听见自己的窗前有人大声地喝斥:你们干什么?然后有几个人弄出了一阵噼噼砰砰的响声,白小文想肯定是小偷。他急忙起来穿上衣服,拉开门想出去看看究竟。
他刚开了门跑出来,就在昏暗的楼道里差点和一个人撞了个满怀。那人惊叫道:哎呀!白小文这就看见了一个穿着一身洁白的短袖短裤的年轻女人,高挑的身材,几乎比他高了一个头。她身上散发出来的幽香冲破楼道里各种混浊的气味直钻到白小文的鼻子里来。因为白小文跑得太猛差点把她撞到墙上,就下意识地拉住了她的胳膊。他不得不承认,虽然他和同学们爬山的时候拉过女同学的手,甚至包括唐晶的手,可是都和这个年轻女人的皮肤无法比拟,他的脑子里一下子就充了血一般“轰”地一响,同时想到了软玉温香这个词。在他以后的岁月里虽然和几个女人有过肌肤相亲的事,但没有任何一个可以跟这个女人给他的印象相提并论。
白小文慌忙说:别怕,我就住在这儿。女人看了他一眼,先站稳自己,然后轻声说没事,就急急地跑出去了。她披散的一缕长发掠过了白小文惊呆的脸。怔了几秒钟后,白小文也跟着女人跑了起来,他意识极其混乱,说不清楚自己为什么要跑着她跑,似乎是怕她遇着什么危险,这一点白小文非常清楚,无论她遇到什么样的危险,他都会毫不犹豫地挺身而出。
女人跑出了楼,直接绕到楼的后面,我们已经说过那里是一大片树木繁茂杂草丛生的荒芜之地,女人因为穿着拖鞋不敢冒进,白小文几步就追到她身边,问她:到哪里去?她回头看了他一眼,学生模样的白小文在她眼里不像是个坏人,就急急地指着他们窗口附近的地方说你看,他们打起来了。白小文眼睛近视,但还是在白晃晃的月光下看见那边有几个人影晃动,还伴有男人们凶猛的喘息声。他毅然对她说你等着,我去看,小心草地里有蛇。女人吓了一跳,往后跳了一步,但马上又说不行,我一定要去,就坚决地跟在白小文后面往前跑。
一高一矮的两个男人正朝白小文这边跑过来,有一个还捂着脑袋,白小文不假思索地憋足了劲,一把就抓住了前面一个人的袖子,大喊:抓贼!那人吃了一惊,猛地一挣,半截袖子就抓在白小文手里了,白小文也被他挣得闪了个趔趄差点儿摔倒。然后两个人就如同惊弓之鸟一般地飞也似地跑开了,几根树枝狠狠地划到他们肩上,肯定造成了进一步的惊吓或伤痕。
还没等他们走近,一个男人从地上摇晃着站了起来,是音乐老师,捂着头,他是个非常清瘦的人,此刻就像是风中摇摆的一节树干。从他捂着头的手上,有一片粘糊糊的黑色的液体淌下来,女人失声叫道:你没事吧?奔过去扶住他。虽然受了伤,但音乐老师看上去并不是气急败坏,还比较平静,他摆摆另一只手说没事,他们也没占什么便宜。白小文问他们是贼吗?
女人一边扶着音乐老师朝外走一边转过头对白小文说不是,他们不是贼,他们是来偷听……音乐老师说你说什么,怎么对人家学生说这个?女人不禁红了脸笑了笑,还吐了一点舌头,轻轻在背上擂了音乐老师一拳说你要死了。白小文的眼睛一直盯着他们消失在月光里,看样子是去了校医院,不过他们是有说有笑的,不像是负了伤的人。白小文心里有一种说不清的失落,他慢慢往回走,怎么也没想明白那两个人在偷听什么。
第二天他把这事给徐明和王小刚说了,两人笑得差点背过气去。他们说老弟不会吧,你没吃过猪肉总见过猪跑吧?连这都不知道。那两个人是在听床——就是做爱的声音,这下你明白了吧。王小刚饶有兴致地问:你就没听到什么异常的声音。白小文红了脸说我光听到有人哼哼,王小刚问是男人的声音还是女人的?白小文想了想说是女人的,王小刚说这就对了,一般干这种事情都是男人出力气女人享受,觉得舒服了就哼哼叽叽地。徐明突然指着王小刚的鼻尖质问他:你小子说实话,是不是和你的小张干过了?小张就是王小刚这些天粘乎着的那个外语系的女生。
不料这话却抖起了王小刚的无限心事。他颓然地收回笑,叹息了一声说别提了。徐明和白小文就问怎么了。王小刚脸上是一种从来没有过的严肃和沉重,他犹豫了一会儿,看了看徐白两人问询的眼神,压低了声音嗡嗡地说,看在是铁哥们的份上就告诉你们吧。三天前的晚上我们家没人,我爸妈旅游去了,我就带她到我们家去。徐明嘿嘿地说这下你肯定把人家操办了。王小刚缓缓地摇了摇头说,没有,本来事情是顺理成章的,我们是在外面吃的晚饭,回到家里我先放了一段英文歌。说到这里他苦笑了一下说你们知道我这人本来对音乐一窍不通,为了迎合人家就专门买了几盘英语歌的磁带,然后我们就开始跳舞。徐明说不用说是贴面舞了。王小刚乜斜了他一眼说这算什么,到后来我们很自然地开始亲。白小文忽然像开窍了一般地说是亲嘴吧?惹得徐王摇着头笑了。
不过王小刚马上又恢复了凝重的神情。他说亲也亲了,脱也脱了,就在我准备大干一场的时候,小张忽然幽幽地说她要向我坦白一件事情。
徐明插嘴说我明白了,她肯定是说还没有刷牙。王小刚捣了他一拳说去去,别打岔。白小文却是理解王小刚的这种凝重的,摆了摆手示意他继续说。王小刚说当时我就觉得心里一沉。就放开她一起坐到沙发上,她沉默了很久,音乐像蚊子一样在我耳边转来转去,转得我心烦意乱。王小刚又长长地叹了一口气,说最后她还是下决心说了,她说她已经不是个处女了。徐明点了点头说一般这个时候要交待的肯定是这种事,你没问她是谁干的?王小刚说她说了,是她高中时候的体育老师。徐明和白小文不约而同地骂道:禽兽!徐明这时候也严肃起来说,这说明小张是个好姑娘,也说明她是真正爱你的,要不她是绝对不会对你说的。
三个人沉默了一会儿,白小文给王小刚发了一支烟,徐明也忍不住说给我也来一支,这样每个人眼前都升起一团模糊的烟篆。西天的太阳即将坠落了,把操场边高大的槐树梢映照得一片绯红。
白小文轻声地问他们:一个女孩子是不是处女这很要紧吗?王小刚咳嗽了几声说我也不是太清楚,但觉得还是很要紧。徐明下结论似地说这完全取决于你,你要不在乎,和别人是无关的,你要是在乎,那就算了,不过说来也挺可惜的,小张长得也不错,看来人还诚实。王小刚紧蹙眉头说:谁说不是呢。
晚上从图书馆回来,白小文一看隔壁的门缝,黑乎乎地一点儿亮都没有,看来他们还没有回来。他突然产生了一个奇怪的想法,他想为这个美丽的女人起一个名字,一个只有他自己知道的名字。他习惯性地坐在写字桌前望着墙壁时,顺手拿了张纸胡写乱画着,过了一会儿他低头一看,满纸乱七八糟地都是“夭夭”两个字。他脑子忽然灵光一现,对了,就叫她夭夭,《诗经》里不是有“桃之夭夭,灼灼其华”的诗句吗,正符合她的美丽娇艳,他这样想的时候,往日里墙壁上浮现的唐晶的脸一下子就变成了夭夭的脸,虽然他并不是完全清楚她到底长得多漂亮。
我们已经说过,这个楼道是个黑乎乎脏兮兮的楼道,水房兼厕所位于楼道的中间,尽管光线很暗,可是走习惯了的每个人都能准确地穿梭在我们前面提到过的各种障碍物之间,靠着与别的房间截然不同的气味准确地找见水房,甚至可以双手端着要洗的锅,或者一手端个锅一手拎个拖把都行。
因为刚才干了命名一个美丽的女人这样的大事情,白小文兴奋不已,他在一张破旧的书架的角落里找着了上次聚会剩余的半瓶酒,找了个小酒杯,像一个老酒鬼那样呷了几口,他要为这个日子独自干上几杯,现在他满脑子都是夭夭的脸,或者是那晚她穿插了一身洁白的短袖衫短裤的样子。与想起唐晶的样子不同的是:当他眼前浮现出唐晶的眼时,他的内心是痛苦的,而想起夭夭时则是快乐的。而且还充满了美妙的想象。甚至昨晚梦中,他身上还发生了一件甜蜜的事,也和夭夭有关。
夜已深了,他仍然激动地无法入睡,就从门扇后面取了拖把,想把地好好拖一拖。由于他忍不住多喝了几杯,走路就有点晃荡,好几次都碰在了什么东西上。当他走进水房时,看见一个女人站在水龙头前洗衣服。白小文就站在她身后等着,那女人一回头,借着水房顶上昏暗的灯,白小文奇怪地发现那女人对他笑了一下,白小文一看,这女人他认识,也是住在一楼的,大概有三十多岁。胖乎乎地,不过这女人笑得有点儿奇怪,可能是因为她转头看见了白小文站立不稳的原因。如果白小文有足够的人生经验的话,他就会明白当一个女人对一个男人这样笑的时候,那含义是不一般的。
提着拖把再走进过道时,白小文惊喜地发现夭夭正在拿钥匙开门,他故意站了一会儿,意思是要给她让路,其实是想多看几眼她曲线窈窕的背影,夭夭感觉到有人,白小文热切的目光让她的背上有被什么东西叮了一下的感觉,她回头一看是白小文,就对他笑了一下。白小文怔怔地望着她进去关了门。
夜已经深得如山谷中的洞穴了。白小文辗转反侧难以入眠。他回想着这四年的大学生活,像梦一般,马上就要离他远去了,夭夭的美丽和唐晶的冷漠都让他感慨不已。他从床上爬起来,又猛地喝了几口酒,眼中房间里的阵设变得更加模糊起来,这些天他起来越愿意处在一种沉醉的状态中。在这座俄罗斯风格的旧楼里,他啜饮了许多俄罗斯般的忧郁,就像那寒冷广褒的雪原上,大风持久地刮过冰封的河流。
突然响起了轻微的敲门声,是小心翼翼的,生怕被拒绝的那种。白小文含糊地问谁呀,手却不由自主地向门把手伸去。他心里有个隐秘的愿望驱使他这样做。当他拉开了门,他几乎要叫起来了。果然!借着楼道里微弱的灯光他看见,正是夭夭,穿着一件纯白的连衣裙,逆着光的脸似笑非笑地模糊着。
接下来的事情就跟一段乐曲一样自然。见白小文呆若木鸡的模样,夭夭似乎洞察了他内心的恐惧和渴望,她轻轻走进来关上门,站到白小文面前,他的两条腿僵硬得像两根树桩。她用滚烫的嘴唇吻了吻白小文冰凉的额头,又拉起他颤抖的双手,把它们放在她兔子一样惊跳着的高耸的双乳上,白小文的头脑中刮起了一阵狂乱的风,他紧张得几乎要失去知觉了。
在以后的日子里白小文会反复地回忆起这个月黑风高的夜晚,但每到这里却成了一片空白。实际上当两人赤裸着倒在床上,他呆滞地拥抱着她光滑柔软的身体,嘴里含着她甜蜜的舌尖,他的初吻像苹果一样香甜,然后她用成熟的女人独特的抚摸引导着他,让他进入了她温暖潮湿的秘密巢穴,他终于完成了从一个男孩向男人的巨变。他嘴里喃喃地叫着:夭夭,夭夭……
更令人惊呆的事发生在第二天早晨。由于喝多了酒,白小文头疼欲裂,不过他还处在幸福之巅,他的脑袋埋在她深深的乳沟里,夭夭的体温让他继续深深陶醉。感觉到她在动,他睁开了眼。
他惊讶的眼球几乎从眼眶里跳了出来。
借着一缕令人目眩的晨曦,他眼中是一张慵懒的女人的脸。是一张陌生的女人的脸!说是陌生也不对,因为他认识她,就是昨晚在水房碰见的那个胖女人!
白小文像一根弹簧一样从床上跳了起来,头发散乱脸色红润的女人也睁开了眼,不过她睁开的眼也半眯着,仿佛仍在沉睡一般,她懒洋洋地嘟噜了一句:明晚还要我来吗?白小文蛤蟆一样大张的嘴巴逗得她“咯咯”地笑了。
毕业晚餐上,很多男生都喝醉了。白小文在一种晕晕乎乎的状态下,脑袋爬在桌子上,他忍不住把那晚的事对徐明说了。在此之前唐晶也过来和他碰了一杯酒。她的眼中也是波光潋潋。
平常不太喝酒的徐明也喝高了,谁都明白这是最后的晚餐。白小文一个劲儿地追问:你说,这算不算一件大事情?是好事还是坏事?徐明想了一会儿,看样子他的脑袋也混乱得厉害,他就索性不往下想了,兴奋地望着白小文说:不管怎样我要祝贺你,我们的小情种长大了!然后他摇晃着脑袋命令白小文说,你坐起来,不要这么软拉叭叽地,你坐好,对,然后双手背紧贴,左右十指相交,对,不要急,就这样,坚持一阵子,好了,现在告诉我,你是不是感到左手的手指头就是右手的手指头?白小文舌头有些僵硬地问这是什么意思,徐明嘿嘿笑着说这叫日本人错觉。白小文说为啥叫日本人错觉?徐明说这我也不知道,大概是日本人发现的吧?
白小文醉眼惺松地问你为什么说这个。徐明压低了嗓门用一种沙哑的声音说:这就是原因。你一心想着她,所以自始至终你把那个女人当成她了。白小文的喉咙里发出了一阵咕咕的笑,他知道徐明说的“她”指的是夭夭。不过这段日子他再也没见过她。
两个人忍不住放声大笑起来,他们迷蒙的眼前是依依惜别的同学和他们无可挽回地流逝的青春时光。他们笑了那么久,一直到了曲终人散的时候。

(10000字)
刘子:原名刘永强,1968年生于甘肃省秦安县。91年开始发表作品,在《星火》、《飞天》发表小说若干篇,另发表散文及文学评论三十万字。著有中、短篇小说集《走过来的是影子》。短篇小说<<手背>>被《小说选刊》及《中华文学选刊》转载。现供职于天水出入境检验检疫局。甘肃省作协会员。
地址:甘肃省天水市麦积区开发区天水检验检疫局
邮编:741020